
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600010,简称“包钢股份”)7月13日发布公告称,其子公司在税务监管要求下开展涉税事项自查,需补缴相关款项合计32,144.19万元,且该笔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,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。
公告显示,子公司自查发现需补缴的款项包括增值税、附加税、水利建设基金及滞纳金,总金额达3.21亿元。截至公告披露日,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额缴纳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相关规定,包钢股份表示,此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,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。该笔支出已计入子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,预计将影响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,353.20万元,最终数据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。
公司同时强调,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。
项目
金额(万元)
需补缴款项合计
32,144.19
预计影响年度净利润
23,353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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